2006年10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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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县一涉黑团伙领刑
强让

  本报讯 日前,由绍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,以钟昭德为首的15名被告人分别领刑。
  钟昭德、章绍国、沈沛敏等15人系重庆、山东、四川等地外籍务工人员。自2003年开始,钟昭德先后开设了柯桥至西安、柯桥至普宁、绍兴至郑州等托运线路。为了垄断这3条线路的托运业务,钟昭德从2005年起先后吸收招募了30余人,以暴力胁迫、威胁等手段,大肆进行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他给手下统一配发棍、棒等凶器和交通工具,统一吃住行,根据“贡献”大小发放工资、奖金,并报销打架致伤的医疗费用,该团伙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  绍兴县法院一审判处钟昭德等人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。(强让)